| 汉语句法的主观结构和主观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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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23:05:29 |
§0引言 语句的主观性问题,泛指语句的客观成分(命题结构、时体结构等)以外的,同说话人主观心态相关的部分。一般地说,主观性包括说话人的情感、说话人的视角和说话人的认识。但具体落实到汉语句法上,主观性结构到底呈现一种怎样的结构?大多语焉不详。 从共时平面上看,主观性所涉及的主体有二种,这二种主体有三种组合: 上面例④b句“小王不去北京”的原因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主观的。 由于本文所讨论的是指被句法所凝结的主观性问题,因此诸如词义的主观性、复句的主观性以及词语在语境中的主观性问题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注:关于词义的主观性问题,已有一些很好的研究,请参见张谊生《试论主观量标记“没”、“不”、“好”》《中国语文》2006年第2期),吴春相、丁淑娟《“述语+有+数量结构”和“有”的主观大量义》(《现代中国语研究》2006年等。)试比较: 上面例⑤中的“顽强”和“坚强”虽然具有反映话者心态的感情色彩,但不涉及句法问题;例⑥中的“太……了”的主观性强于“很”,且关涉句法问题。例如: 上面例⑦a句之所以不说,是由于“太”表示的是最外层的主观心态,不宜作修饰语。 §1主观结构 对语言的主观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类。从传统的心理学角度看,“情、知、意”是对人类心智现象的朴素而直观的分类。与此相对应的是,“情”对应于语言中的情感表达,如感叹词或感叹句式;“知”对应于语言中的知性表达,如命题结构或时体结构;“意”对应于语言中的意志表达,如意图表达或意志表达。 本文主要从句法结构的角度探讨主观性问题,即通过句法结构上的对比、句法成分的语义分析、句型句式的对照比较等方法从宏观的角度在整体上归纳汉语句法中的主观结构。 1.1视点性的主观表达 视点性主观表达指话者陈述事件时的角度、轴心、前景和背景等。 1.1.1脱身与置身:指话者在陈述事件时是置身于事件还是脱身于事件。置身于事件时是动作主视点,脱身于事件时是说话人视点。例如: 1.1.3轴心:指陈述事件的基点,一般表达话者的心理倾向和社会公约。例如: ⑨a.*我爸爸像我。 b.我像我爸爸。 上面例⑨a句有些异常,是因为其陈述轴心不符合一般的心理倾向,例⑨b句则相反。又如: ⑩中日关系/日中关系 两种形式都可以说,但反映话者不同的立场。 1.1.4前景化和背景化:指话者在陈述事件时所突显(强化或淡化)的画面。例如: 例(13)a句语序正常,例(13)b句突显了“急急忙忙”,例(13)c句是一种语用上的“追加”。 1.2价值性主观表达 价值性主观表达是指说话人对句子所表达的事件的价值判断,因此这类主观表达在句法上都充任一定的成分,对句子的语义结构有增值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2.1焦点提示:指说话人通过词汇性手段对某一焦点表明某种态度。例如: 焦点提示同焦点化相关但不相同:两者都是确定焦点,但焦点化一般指在句中比较固定的焦点,如句末焦点、对比焦点等;而焦点提示则比较灵活,是通过词汇性手段实现的。(注:益冈隆志先生在对本文作评说时指出,主观结构中也应包括话题这样的范畴。我们认为,话题和说明是一对广义的语用学上的主观范畴,是言语信息结构中的反映话者言语指向的重要主观范畴。日语中的话题有明确的句法标志,应该而且可以放在句法主观结构中考察。但在汉语中,话题的标志不明确,话题句或主题句的定义、范围等在句法上的地位仍有争议,因此汉语中的话题以及说明可放在广义语用学的主观性问题中来处理。) 1.2.2心相结构:指表达主体(言者主体和动作主体)的心态范畴,包括情、知、意等范畴。一般是通过能愿动词、心态动词、言说动词以及语气副词、语气助词等实现的。 (1)模态:可以分为或然和实然二类。 或然:大概,也许,说不定…… (6)传情:用语气副词表达的传情范畴可大致细分为: 释因:难怪,无怪,无怪乎,怪不得,怨不得… 溯源:原来,本来,敢情,敢是… 推断:终归,毕竟,终竟,显然,其实…… 断然:反正,好歹,分明,明明,简直…… 惊诧:竟,竟然,居然…… 逆反:倒,却,反而,偏,偏偏…… 侥幸:幸亏,幸好,多亏,好在,多亏 契合:正,正好,恰巧,刚好,碰巧…… 这些传情表态虽然都表现为语气副词的词义特征,但它们也都表现出类的特征。 语气助词“着呢”也是一种传情表态。例如: Ⅱ.时体确认:包括“来着”和“呢”。例如: 上面例(25)b问句中的“呢”是疑问词,答句中的“呢”不是疑问词,而是对现在进行的动作的确认。这种“呢”只能出现在答句中。 Ⅲ.重点确认:一般用“(是)……的”的辖域突出确认的重点。例如: 1.3 意识结构的主观表达 意识结构的主观表达指在语句结构中所反映的话者所认为的施动者对言语所表达的意象的意识参与程度。一般以无标的镜像结构形式显现,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意图性:指有意和无意。有意是指主观的具有意图性的可控意象(包括行为、状态、性质、方式等);无意则是指主观的非意图性的意象(包括动作、状态、结果等)。例如: 上面例句中话者的判断是,a为“动作主”错,b为“对象”错。 1.4句型句式中的主观表达 由于语言符号系统本身就是人类的主观符号系统,因此任何句子都带有主观性。陈述句是说话人向听话人陈述一个事实;疑问句是说话人向听话人提出一个问题;感叹句是说话人向听话人发出一个感叹;命令句是说话人向听话人传达一个指令。不过,从主观性角度看,判断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中都包含有一个陈述句。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把陈述句看成是其它句型形成的平台,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把陈述句设定为客观的。 句型的主观性还表现在各种句式中所反映出的对事象的主观解析程度上。一般地说,对事象解析程度越高,其主观性越强。试比较: (36)a.小王打碎了杯子。 b.小王把杯子打碎了。 上面例(36)a句是直陈句,反映的是“小王打杯子”且“杯子碎了”这样的复合事象;b句为“把”字句,不仅反映了前述复合事象,而且解析了复合事象的变因、变体和变化的结果。而这种解析正是这种句型的主观性所在。又如: ⑦a.小王喝醉了酒。 b.小王喝酒喝醉了。 上面例(37)a句是直陈句,反映的是“小王喝酒”且“小王醉了”这样的复合事象;b句为“重动句”,不仅反映了直陈句的内容,而且通过“重动”形式对该事象加了一个主观话题标记。 任何句型和句式都有主观性的问题,这一点在所谓的同形句式中表现得更明显。例如: 我们认为,上面例句从a到d的主观性是逐渐增强的。(注:杨凯荣(2003)认为a类句属状态描写句,b类句既可以是状态描写句,也可以是说明句或判断句,c类属于判断句,但对d类没有描写。我们认为,他的观点基本上正确,而主观性的不同也是这几种同义句式的重要差异。) 另外,一些特殊句式也有主观性问题,都带有话者的主观情绪。例如: (39)去就去。/吃就吃。(“A就A”句式) (40)好什么好?/吃什么吃?(“A什么A”句式) 上述句式中都有话者的主观情绪,因此都有主观性问题。 §2 主观强度和主观量度 主观量度是主观强度和主观容量的简称。主观强度是指同一范畴内的主观性的程度和等级,这是指同一类型内的层级关系;主观容量是指一个语言形式的主观信息的含量,通常指不同类型的主观量的总和。不论是主观强度还是主观容量,如果一个语言形式的主观强度强于另一个语言形式,或者一个语言形式的主观容量大于另一个语言形式的话,我们都记为“>”,读作“强于或大于”。以下我们将对几种主观量度现象作简要描写。 2.1强主观>弱主观 这里我们要着重指出的是,汉语的形容词都带有主观性。不同类别的形容词的主观性有强有弱,而这种主观性的强弱是汉语形容词语序排列的理据之一。比如,马庆株(1995)给单音节形容词作了如下分类: 我们认为,这种形容词排列顺序也反映着不同形容词的主观性的强弱。比如: ⑧a.大红花/*红大花 b.小白狗/*白小狗 上面例句中“大”的主观性强于“红”,“小”的主观性强于“白”。 2.2评价>描写 评价和描写都是话者摄取言语意象的手段,但评价是指向话者的,而描写是指向言语意象的。换一种说法的话,即描写是临摹语言的对象世界,而评价是话者对对象世界的表态。 传统的描写语法认为,汉语形容词的AABB式具有描写性,而我们则进一步认为,汉语形容词的AB式具有评价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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