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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0 15:03:27

【作 者】钱文荣/张忠明


    我国农业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一家一户均田制式的土地分配产生的是农业零碎化生产,带来的是小农生产的延续。在生产社会化、机械化、科技化成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的基本特征时,这种小农经济对机械化、科学技术的某种排斥,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则是原有承包经营关系的发展与完善,它能够有效弥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点与不足(郑重,1996)。
    从农民的角度分析,如果把农民看成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总收益最大化无疑是其家庭生产经营的一个首要目标,其投资、用工以及土地的配置也必然以效率最大化为指导(史清华,2005)。如果在农民经营的土地未达到规模经济之前,扩大土地耕种面积会增加农民家庭总收益,那么农民理应有选择规模经营的意愿。然而,我们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调查发现,60.6%的农民并没有扩大家庭农地经营规模的意愿,大多数农民家庭土地经营的意愿规模小于其实际经营规模。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影响农民意愿经营规模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本文以对农户的问卷调查为基础,通过建立相应的模型对此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
    一、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与实际规模比较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自于课题组对长江中下游区域的调查。在进行调查之前,课题组首先对设计的调查问卷在浙江省部分地区进行了预调查,对问卷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予以修正。最后在2005年7—8月份利用假期,组织了浙江大学“三农协会”的部分本科生和研究生对农户进行实地问卷调查。调查的地区主要有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六个省。此次调查采取典型抽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在每个省选取3个行政村,每村调查20户,共发出问卷360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307份。本文根据此次调查数据对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二)农民家庭实际土地经营规模情况
    从307份调查问卷看,截至2004年末,样本农户平均耕地规模11.23亩,劳均规模4.26亩,人均规模2.79亩。其中户均耕地在5亩以下的有123户,占所调查样本户总体的40.07%,15~20亩的有26户,占8.47%,20亩以上的28户,占9.12%(见表1)。
    表1 不同耕地规模样本户构成
    
    从表1可以看到,在样本户中有64.5%的农户耕地面积在10亩以下,80.13%的家庭不足1公顷。值得一提的是,在样本户中平均每户耕种的土地被分成8.2块,其中1~3块的占31.27%,4~8块的占40.72%,8块以上的占28.01%。可见农户家庭耕地面积非常小。如果按平均每户家庭4口人计算(实地调查为4.10人/户), 有40.07%的农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5亩。多数农户家庭的农地规模仍处在一个“超小规模”经营阶段。
    (三)农民实际土地经营规模与意愿经营规模比较
    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反映了农民根据自身的时间、精力以及家庭拥有的资本包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等实际情况,希望经营的土地面积。农民的实际经营规模绝大多数是村集体根据本村所拥有的土地面积按照一定标准(家庭人口、劳动力)承包给各个农户的耕地面积。二者的差异既反映了农民经营土地意愿的强弱,同时也反映了农民自身生产能力的高低。样本农户平均实际经营农地规模为11.23亩。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在当前情况下,您认为种多少亩地比较合适?”来了解农民的意愿经营规模,结果发现大多数农民的意愿经营规模小于其实际经营规模。通过统计,样本农户平均意愿经营规模为9.71亩,比实际规模小1.52亩。目前,经营土地仍是我国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扩大土地面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收入的情况下,尤其是在200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后,大多数农民的意愿经营规模理应大于至少应该等于其实际经营规模,但现实恰恰相反。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两者的差异呢?
    二、农民土地意愿经营规模影响因素分析
    (一)变量与模型选择
    根据实地调查和以往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的研究(李岳云等,1999;张侠等,2002;钱文荣,2003),本文主要选择农民个体特征变量、家庭特征变量和政策变量共22个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考察,变量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数据描述
    
    注:(1)家庭主业:家庭农业、打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2)村里土地转让制度规定选项分别为:可以;不可以;给本村的可以,外村的不可以;给本村民小组可以,其他人的不可以;不知道
    根据所选变量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n=1,2,…,22)
     (1)
    其中:x为意愿经营规模影响因素,y为农民意愿经营规模,μ为随机误差项,β[,i]为待估参数。
    (二)模型运行结果与检验
    对数据的具体分析本文采用spss13.0版本中的Analyze-Regression-linear Regression进行模拟。在模拟过程中,我们首先将所有的变量引入回归方程,然后采用逐步回归法(stepwise)进行变量筛选,并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解释变量,与此同时做多重共线性和异方差检验。在对模型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异方差现象,本文以1/│e│(1/│未标准化残差│)作为权重进行调整,从而消除异方差。最终估计结果如下:
    1.模型拟合优度检验。模型拟合优度检验的结果见表3。由于本文所建立的模型中含有多个解释变量,因此,采用调整后的确定系数更能准确地反映回归方程对所调查样本数据的拟合优度。由表3可知,本文截面数据调整后的确定系数R[2][,adj]=0.890,表明经过变量筛选后的拟合优度较高,方程整体回归效果较好。
    表3 模型总体参数
    
    2.F检验。从表4可以看出,F统计量的观测值为302.735,显著性概率为0.000,远远小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a=0.05。 这表明被解释变量(农民意愿经营规模)与筛选后的解释变量整体线性关系显著,可以用线性模型描述并反映它们之间的关系。
    表4 回归方差分析
    
    3.t检验与多重共线性的检验。模型的t检验与多重共线性的检验结果见表5。从表5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经筛选后的变量均通过t检验,而且各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性概率非常高,均为0.000。 这表明筛选后的每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均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各解释变量能够有效地解释农民意愿经营规模。
    表5 回归系数、显著性检验及多重共线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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