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财政成本问题研究 |
|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6 11:40:37 |
存款保险制度一般是由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个存款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面临危机或濒临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或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向存款者支付存款的制度。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全球范围存款保险的发展情况 一般地,存款保险有两种形式: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和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即使在未实行显性存款保险的国家,出于政治和国家稳定等因素,政府一般都对存款人作了程度不同的隐性担保,即提供着隐性的存款保险。近年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03年末,全球已经有87个国家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其中主要是中等收入及以上国家(详见表1)。 表1: 全球范围内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截至2003年末)
按收入分组 国家或地区数 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地区数及占比 仅仅有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地区数及占比
高收入国家 41 32(78.06%) 9(21.94%)
中高收入国家 28 16(57.14%) 12(42.86%)
中低收入国家 51 29(56.86%) 22(43.14%)
低收入国家 61 10(16.39) 51(83.61%)
合计 181 87(48.07) 94(51.93%) |
资料来源:www.worldbank.org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849,Feb 2006。 1994年欧盟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新成立的单一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发布了《欧盟存款保险制度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成员国必须全部建立国家层面的存款保险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尽管在欧盟国家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速度是很有代表性的,但从全球范围来看,也能发现同样的趋势(详见图1)。1990年前,大多数建立和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都是高收入国家,但自从9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国家开始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它们也为很多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二)我国目前的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上我国实施的是针对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全范围的隐性存款保险。2004年2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商业银行法》“接管和终止”一章仍沿袭了以往的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表明中国的银行储户很难从法律中找到承诺保障其存款权益的有力依据。但中国强大的政府信用为居民的银行存款提供了隐性担保。 (三)理论界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绩效评价 理论界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正面绩效评价主要体现在:存款保险制度可以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增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以保证银行体系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保护储户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储户免受银行倒闭带来的损失;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防止银行体系发生系统性的风险和危机;有利于建立金融机构的破产退出机制,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发生蔓延效应和系统性风险。但也有不少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存款保险不具有保证金融系统稳定的功能,这主要是因为存款保险易使存款者放松对银行经营的监督,损害市场纪律,导致银行道德风险问题。Demirguc—Kunt和Detragiache(2000)的研究显示,在制度环境差的国家引入设计不科学的存款保险制度导致了这些国家系统性银行危机发生概率的提高。Cull,Senhet和Sorge(2002)通过宏观经济指标实证分析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深化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在监管薄弱、银行系统不稳定的国家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会导致金融深化程度的降低。Gropp和Vesala(2001)则强调了显性存款保险取代隐性存款保险对降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正面作用,但是这一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制度环境薄弱的发展中国家。 二、存款保险与财政成本的一般分析 一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或者实施隐性的存款保险,都会最终影响到政府的财政成本。财政成本可以理解为政府为获得某种效用或是从事某种活动所动用的财政资源或代价。财政成本总是和财政资源的净流出(outflow of fiscal resources)联系在一起的。政府的许多行为都是以直接或间接的财政资源为代价的。比如当一个国家的银行体系发生严重危机的时候,政府往往会动用财政资源对处于困境中的银行进行救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动用的财政资源的数量就是救助行为的财政成本。在政府构建的存款保险体系中,政府(一般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向保险体系范围内的投保银行收取保险费,一旦投保银行丧失了清偿能力,政府就有义务代替银行向储户偿还存款债务。如果政府对储户的补偿超过了收取的保险费用,就意味发生了财政资源的净流出,这就是存款保险所带来的财政成本。 (一)为什么存款保险制度会影响到财政成本 1.由于金融稳定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外部性”特征,所以维持金融稳定成为了政府的普遍责任 政府之所以普遍拥有维持金融稳定中的职责,是因为银行稳定具有明显的外部效益。银行体系的稳定有利于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一旦银行出现破产或危机,会有一定的蔓延性和传染性,即可能产生负的外部效应,有时甚至会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随着经济的发展,稳健的银行体系已经成为了国家以及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 许多国家的政府通过公共存款保险计划对银行系统的负债提供显性政府担保,也有一些国家政府在金融危机时期往往会接管或担保一些未受到正式保护的负债,以增强人们对金融系统的信心。政府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这种“道德”义务客观上使得相关公众对政府形成了一定的期望。如果发生危机,公众和许多利益集团会要求政府提供财政救援,以使得它们避免承担损失。国际经验表明,银行危机的财政成本巨大,在极端的情况下,它可能危及财政稳定。 2.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政府掩盖财政成本 从主观因素上说,很多政府有通过显性或隐性存款担保而掩盖财政成本的动机。与预算补贴、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公共服务提供融资不同,政府担保或存款保险计划的成本具有很大隐蔽性。为了表面的预算平衡或削减赤字,政府往往倾向于那些不需要立刻进行财政支出,或者至少在一段时间内隐藏了财政成本的预算外资助方式(Hana Polackova Brixi和Allen Schick)。也就是说,政府会有一种过度积累财政隐性或有债务的倾向,即“财政机会主义”(Hana Polackova Brixi)。政府往往会在良好的当前预算方案与长期财政稳定之间做出倾向于前者的选择。此外,预算会计一般是采用收付实现制,采用担保的方式,可以优化当期预算报表。尽管这种担保存在风险,但不需要直接的资金支出,从而避开了硬的预算约束,把可能的财政成本留给后人。 (二)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财政成本问题的国际经验 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最主要的财政成本是政府在处理银行危机时所动用的财政资源。Honohan和Klingebiel(2000)分析了危机管理政策对处理银行危机最终财政成本的影响,他们用一个包含34个国家40次银行危机的数据分析来说明,在银行危机时政府动用包括存款保险等在内的危机解救措施,会带来显著的财政成本。他们发现,各国政府在危机初始阶段的政策措施是决定最终财政成本的更重要的因素。银行发生系统性风险时,财政成本的大小与整套的危机管理战略密切。尽管处理危机时各国的财政成本大小不等,但这一差异的60%—80%都可以由主要政策工具作为变量来解释。实证研究表明,无限制的存款保险、无休止的流动性支持、一再重复的补充资本金、对银行提供紧急财政救援或者减免银行债务,都将大幅度地增加财政成本。通过回归分析来模拟这些政策的影响可以发现,如果这些样本国家不采取上述政策,其财政成本将会限制在GDP的1%左右的水平上,这仅仅相当于实际发生的成本的1/10略多一点。而如果这些国家采取上述全部政策,那么其平均财政成本将超过GDP的60%。 经验表明,为控制银行危机的财政成本,应该在危机发生前建立和实施有限保护的存款保险制度,而不应将无限的存款保险或担保作为解救银行危机的手段。而危机发生时,采取按照存款保险制度有限偿付并让问题银行进行市场退出,是降低财政成本的有效手段。 三、不同存款保险制度下的财政成本问题 (一)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财政成本问题 Asli Demirgu—Kunt和Edward J.Kane等人于2006年利用了世界银行最新的跨国数据库资料,对存款保险制度各个相关变量之间进行了两两相关性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对于财政成本来说,发生银行危机是导致财政成本增加的最主要因素,此外,如果是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解救金融危机的手段,亦即在发生危机后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往往会导致更大的财政成本。Kane(2000)也认为,在危机管理中,不加选择地提供政府存款保险和其他形式的兜底会给国家财政增加难以预计的成本,而且,财政成本与经济复苏速度之间并不存在替代关系,换言之,政府兜底(bail out)花费的代价并不能导致经济更快的复苏。由此可见,存款保险制度尤其是危机期间的全额保险政策在危机期间可能导致许多负面的经济后果。也可以得出结论,存款保险不宜待到金融危机发生时才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不是解决风险和危机,而应是成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组成部分来防范危机。
[1] [2] 下一页 |
|
上一篇论文: 新形势下财政R&D项目绩效后评估体系研究报告
下一篇论文: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 |
|